平时我们想到狱中服刑人员,都是感觉他们不能和外界联系。也不能使用电子通讯设备,可是 黑龙江一犯人在狱中手机网聊诈骗女子数百万,多名狱警被处理。
据王彩娥讲述,2009年5月,她与前夫离婚后,在手机上使用飞信网络聊天时,认识了张某,由于是同乡,两人话题越聊越多,很快确立了恋人关系。在与张某深入接触后,王彩娥得知张某正在牡丹江监狱服刑,张自称在2002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,还有4年就出狱了。
王彩娥没有介意张某服刑人员的身份,但她曾质疑,为何张某身在狱中还能使用手机上网。她说,张某称其在牡丹江监狱有关系,与狱警关系不错,被特殊照顾。
在之后的交往中,张某提出,为了能早日和王彩娥在一起,他想找朋友帮他办减刑,但需要给对方20万元。
王彩娥回忆称,之后的几个月间,张某先后以房产证被监狱扣押需要交押金;监狱要给他转监,借给监狱犯人的钱将无法要回;两套出租车手续要被归公需要花钱打点等为由,多次向她要钱。
“他说这些钱的用途大部分都是作为押金用,等事情办完了,就会退还给我,其间,他也确实陆续退还给我70多万元,我就相信了。” 王彩娥说,那段时间,张某向她要钱的数额越来越大,从两三万元,逐步增加到数十万元。
到2010年1月,在这一个月里,王彩娥先后向张某提供的账户中汇款130余万元。王彩娥称,当时张某告诉她,马上就能把事情办好提前出狱了,但需要向省纪委、检察院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交押金,数额均在三四十万元。
此时,扣除掉张某返还给她的“押金”,王彩娥已欠下外债250余万元。
实际上,早在法院判决之前,牡丹江监狱在内部调查此事期间,就曾要求涉事狱警积极退赃。纪某称,他被要求退赃的金额并不是判决书认定的8000元,而是经手替张某代收的赃款金额,最后他向监狱退回10.6万元。牡丹江纪委后来出具一份情况说明称,纪某退回的这10.6万元已退还给王彩娥。
2013年11月12日,牡丹江监狱与王彩娥签订了一份协议书,之后,监狱陆续退还给王彩娥50万元。该协议书显示,涉事的违纪民警已被检察院及监狱纪委分别进行了处理,因王彩娥要求监狱赔偿,经协商,牡丹江监狱将民警上交的50万元违纪款分期交付给王彩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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